1、凡院内职工来阅览或借阅书刊,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。必须遵守图书室相关规定。
2、借阅者要爱护书刊,不得在书刊上批画,撕剪,不得损坏或丢失,否则按规定赔偿。
3、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和数量。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、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带出室外。
4、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计划购买书刊并进行登记、分类、编号、上架和整理。
5、图书室须保持整洁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。室内严禁吸烟和夹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物品,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6、密切配合医疗、科研、教学等工作,主动提供有关图书资料。
7、最大限度地利用医院现有网络,积极开发和寻找电子资源,为医院的医疗、科研、教学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,实现资源共建共享。
8、严格规范图书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行为,所有购进书刊账目清晰。